半年社保稳定就业居住落户
适用条件: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
落户区域:上述区域城镇地区。
申请资料: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书
成都人才服务码
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
房产证或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如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住房)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如直系亲属拥有住房)
无房证明(如本人和直系亲属均无住房)
学历入户
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限制45周岁以下,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落户地址:
本人拥有自有住房的可落户到本人住房地址
本人无自有住房,但直系亲属拥有住房的,可落户到直系亲属住房地址
本人与直系亲属均无住房的,可自行选择区域落户到人才集体户
申请资料:
入户申请表
毕业证书
成都人才服务码
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
房产证或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如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住房)
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如直系亲属拥有住房)
无房证明(如本人和直系亲属均无住房)
积分落户
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