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两个部门进行:
民政局:
适用于双方均自愿离婚且已签署离婚协议书的情况。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任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院:
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对离婚协议未达成一致的情况。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将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建议: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并顺利办理协议离婚,建议选择民政局,流程相对简便快捷。
若存在争议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此时建议咨询律师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