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为了维护职工权益、开展工会活动所需要的费用。其来源和计提方式如下:
来源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
其他合法收入。
计提方式
对于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实行分级拨缴或先缴后返的方式。具体为:
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后,40%上缴税务机关,60%留作本单位工会使用。
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税务机关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筹备金。
使用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缴纳
工会经费可以通过新电子税局进行申报和缴纳。
缴费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工会经费申报,包括通过新电子税局、直接登录指定网址或使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系统企业端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用于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
工会经费的计提和缴纳应遵循当地的具体规定,并按规定程序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如有变动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