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审用什么程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7:45:16    

提审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再抗诉后,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提审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提审人携带证件材料:

提审人需携带提审证、提请批准逮捕书等证件材料前往看守所。

填写登记表:

到达看守所后,提审人需填写《提讯、提审、提解登记表》。

收证提人:

看守所查验相关证件后,为在押人员加戴械具,并将其提押至讯问室交给提审人。

收人退证:

提审结束后,看守所负责人在登记表上注明还押时间,并将提审证退还提审人。

组成合议庭:

提审时,人民法院将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合议庭必须重新组成,原合议庭成员不得参加。

全面审查: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申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开庭审理或不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依法开庭审理;但若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不开庭审理。

裁判:

提审作出的裁判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除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外,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这些步骤确保了提审程序的合法性和严谨性,保障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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