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的服装包括以下几种:
法袍
法袍是人民法院“2000式审判服”中的重要制服,设计为散袖口式长袍,黑色代表庄重和严肃,红色前襟配有装饰性金黄色领扣,与国旗配色一致,体现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夏服
包括短袖和长袖衬衣,颜色为浅月白色,搭配夏裤(裙)。在夏季穿着,上衣外穿,并佩戴小法徽,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春秋服
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冬服
类似于春秋服,但适合冬季穿着,具体款式可能有所不同,以适应较寒冷的环境。
防寒服
用于冬季或极寒天气,具体款式和功能可能根据实际需求设计,以保暖为主要目的。
制服配饰
包括法徽、领带、腰带等,用于完善审判制服的整体形象和标识。
法院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应当穿着审判制服并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职务或在公共场合从事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穿着审判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