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来地”指的是 原来的户口所在地。当一个人因为某种原因(例如工作、学习、结婚等)将户口从原来的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时,原来的地方就被称为“迁来地”。
具体来说,户口迁移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从农村迁往城市:
需要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从国外回来:
华侨和留学生需要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入境证件。
被释放的人:
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在户口迁移过程中,需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并缴销迁移证件。同时,户口迁移记录会注明迁来地的具体信息,包括迁来时间、原籍、原因等。
因此,在填写相关表格或进行户口迁移时,明确“迁来地”是指原来的户口所在地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