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实行的政治制度是 联邦制议会民主制。它是一种复杂的联邦制君主立宪政体,结合了英国的议会传统与自身的联邦制特色。加拿大的政治体制的核心是权力分立和联邦制度,这使得政府在国家、省级和地方各级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和权责,保障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民主制度的运行。
在加拿大,英国女王是加拿大的国家元首,但实际权力由民选的总理和议会掌握。加拿大的政治体制与美国相似,都是联邦制国家,拥有两院制议会和三级政府(联邦、省/地区、市/镇)。
加拿大的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众两院通过的法案由总督签署后成为法律。总督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参议院共105席,名额按各省人口比例和历史惯例分配。参议员由总理提名,总督任命。众议院共338席,众议员由按各省人口比例划分的联邦选区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
加拿大政府实行内阁制,由众议院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总理并组阁。本届自由党政府于2019年11月就职,现政府内阁成员共37人。
此外,加拿大还实行“三权分立”的制度,联邦法院体系和省区法院体系分别负责司法审判,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综上所述,加拿大的政治制度是一种独特的联邦制议会民主制,它既保留了君主立宪制的传统,又体现了联邦制的特点,确保了国家政治体制的稳定和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