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改造主要涉及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和第十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则根据国务院规定确定其职责。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办理,涉及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时,需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批。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还负责编制、汇总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批复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建议
涉及农用地转用:建议首先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咨询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项目申报与实施:若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建议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实施。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农田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