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止期,也称为保险终止期,是指 保险合同到期结束的那个时间。在这个时间点之前,保险是有效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付责任;而过了终止期,保险则无效,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保险合同通常会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日期:
保险等待期:
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这段时间通常用于观察被保险人是否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
保险宽限期:
这是指在保险合同到期后,投保人仍未缴纳续期保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仍会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通常为60天。
保险生效期:
指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点。
保险终止期:
指保险合同到期结束的时间点,过了这个时间点,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付责任。
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仍未缴纳保费,保险合同将进入 中止期。在中止期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可以在中止期内申请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但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重新计算等待期,并补交所欠的保费及利息。如果在中止期结束后仍未申请复效,保单将彻底失效,投保人只能选择退保,退保时可能会存在一定损失。
因此,投保人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应仔细确认保险期限和终止日期,并在保险宽限期内按时缴纳保费,以确保保险合同的连续有效性和自身的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