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到检举哪些罪行算立功,可以总结如下:
检举他人犯罪行为
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且经查证属实的。
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
提供的线索需经查证属实,有助于侦破其他案件。
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犯罪分子通过某种行为阻止了他人的犯罪活动。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包括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和其他犯罪嫌疑人。
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犯罪分子具有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突出表现。
综上所述,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阻止犯罪活动、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均可以构成立功。这些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认可,并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