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医疗保险报销地点如下:
市社保服务大厅C区1-8号窗口:
适用于申请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的参保人员。
当地政务中心医保窗口或社保中心:
适用于非住院且医疗费用未自动报销的情况,参保人员需携带医院结算发票、诊断书、费用明细及社保卡等材料进行报销。
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
适用于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出院结账时医院会自动报销。
医保定点药店:
适用于在药店购买药品的情况,参保人员可以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在药店进行报销。
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报销地点,并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报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