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农村医疗报销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0:51:17    

茂名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普通门诊待遇

门诊诊查费报销为3元/人/次(市内二级、三级公立医院改革医院)。

门诊一般诊疗费报销6.3元/次(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设有常见病、慢性病病种63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分别是三级定点医院65%、二级定点医院75%、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院85%、乡镇卫生院90%。

住院待遇

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8万元。

报销比例分别是三级定点医院65%、二级定点医院75%、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院85%、乡镇卫生院90%。

儿童“两病”待遇

0-14周岁(含14周岁)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不受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目录的限定,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70%比例支付,纳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由医疗救助基金按20%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救助不限额。

大病保险

普通参保人起付标准为9500元,报销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为1900元,报销比例为90%,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为2850元,报销比例为85%,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2025年度茂名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建议参保人在就医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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