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社保和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上限:22164元/月
缴费基数下限:根据闽人社文〔2023〕160号文件规定执行,若国家和福建省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缴费比例:单位19%,个人8%。
医疗保险:
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4433元,最高不超过22164元。
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职工的月工资总额。
缴费比例:单位0.5%,个人0.5%。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4433元,最高不超过22164元。
缴费比例:单位0.7%,个人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4212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1060元。
缴费比例:个人20%。
医疗保险:
月缴费基数为4433元。
缴费比例:个人10%。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450元/人。
财政补助:800元/人。
合计:1250元/人。
建议:
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确保社保和医保的连续缴纳和享受相应的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低,适合收入较低的家庭或个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