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背书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
出票人限制:
如果出票人在汇票上明确记载“不得转让”,则任何在此之后的背书转让行为都将无效,且原背书人无需对后续的被背书人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转让方式不当:
汇票必须以整体形式进行转让。如果将汇票金额拆分为若干部分进行背书转让,或者将同一笔汇票金额同时转让给两人及以上的主体,这样的背书是无效的。
附加条件:
在背书过程中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因为根据票据法规定,带有条件的背书不具有汇票上的法律效力。
背书中止流通:
如果背书行为被认定为断头背书(即背书链条中缺失了某些环节),或者背书被涂改,或者背书行为被明确禁止(如出票人或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这些背书行为都可能被视为无效。
分别转让给多人:
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这样的背书也是无效的。
以上情形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