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罪是指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离监管场所的行为。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必须是依照《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这包括依法被拘留、逮捕的未决犯以及已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正在劳改机关服刑的已决犯。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行为人脱逃的目的是逃避羁押与刑罚的处罚。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离羁押、改造场所。羁押场所主要是指看守所,行为人的逃跑方法有使用暴力脱逃与未使用暴力脱逃两种。
需要注意的是,脱逃行为是否得逞,主要应看行为人是否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是否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就是脱逃既遂。
此外,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将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押解控制中夺走的行为。劫夺行为,有的针对押解人员实施,有的针对押解的车辆、船只等实施。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在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劫夺的对象不是正在押解途中的,不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逃离监管场所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