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离婚:
这是离婚案件中最基本的诉讼请求,原告需要明确提出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请求子女抚养:
包括请求判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原告可以请求法院确定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其成长,并明确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等。
请求财产分割:
原告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相关的财产和债务较为明确时,再将所有财产及分割请求列明。有些法官可能要求当事人详细写明具体的财产及分割意见,但大部分法官接受只列“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这样的内容。
请求赔偿补偿:
如果原告认为被告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在诉讼请求中提出要求赔偿损失或补偿。
请求经济帮助:
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可能请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
请求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其他请求:
根据具体情况,原告还可以提出其他请求,例如请求家务劳动经济补偿等。
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建议原告详细列出每一项请求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以便法院能够充分理解和审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