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凭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用于出口商品清关。
进口货物报关单:记录进口商品的进出情况及缴纳的关税。
电子口岸报关单:通过网络或电子数据交换技术提交给海关。
必备单证
发票:货物形式发票一式二份。
合同:买卖双方签订的外贸合同。
装箱单:详细列出每个集装箱内的货物数量和品名。
提单:承运人向收货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
贸易合同:进出口货物报关时需提供。
进口付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付汇章的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
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的其他相关单证,如减免税证明、加工贸易手册等。
其他相关单证
托运单(下货纸)、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原产地证、熏蒸或商检证书等。
特种报关单:如化妆品、食品等特殊商品的出口需要提供相应的特种报关单。
出口许可证和特殊单证:某些商品的出口需要获得出口许可证,如化工原料、军火、古董等。
报关单份数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
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
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一式六联,包括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口收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
报关流程
订舱后,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报关流程中,还需向检验检疫局申报,并提供相应的报检单证。
报关单内容
报关单必须真实、准确,包括货物的品名、数量、净重、毛重、单价、总价等信息。
对于特定商品的出口,还需提供相应的特种报关单。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时间点的资料,以最新的发布时间为准,并进行了适当的整合和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