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
年利率超过15.4%的部分不用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超过15.4%部分被认定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所有超过这个标准的利息部分,都可以不予偿还。
砍头息:
借款未实际到账部分不用还。所谓“砍头息”,指的是借款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符的部分,比如你借款1万元,但实际只到账8000元,扣掉的2000元就是砍头息。这部分费用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可以拒绝偿还。
套路贷:
不合理条款下的借款不用还。套路贷是一种常见的非法借贷形式,通常通过隐瞒事实、制造虚假债务等方式让借款人签订不合理的协议。这类借款因违法操作,根本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及时报警或向法院申请撤销不合理合同。
夫妻单方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那么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超出诉讼时效的债务:
法律上,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债权人在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三年内未催收或提起诉讼,将丧失胜诉权,债务人可以不用还。
保证期限过后未主张权利: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有期间限制的,即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保证人的责任将被免除。
被迫形成借贷关系:
如果出借人是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那么这笔借贷就属于无效借贷,不用进行偿还,这样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
父债子不还,子债父不还:
父母欠下的债务,子女没有法律义务替父母还债;子女已经成年,父母也没有义务替成年的子女还债。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实际案件细节而异。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