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死亡赔偿主要涉及以下几项: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十年。
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供养亲属的人数和相关标准确定,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其他费用: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死亡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退休返聘人员的近亲属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聘用单位给予补偿。聘用单位在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聘用单位与家属进行充分协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以保障工亡者家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