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金不退通常有以下几个原因:
违约情况
如果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正式签约,属于买方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合同条款
开发商可能在认购协议中约定,如果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认筹金就不会退还。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特殊情况
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第三人,导致未能正式签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他原因
如果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导致签约未成,这也视为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请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认购金是否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