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其劳动内容通常包括一些相对简单和基础性的工作,比如手工制作、简单的加工装配、后勤服务等,但具体干什么活会根据拘役场所的安排和实际需求而定。
拘役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限制自由和一定程度的劳动改造,促使犯罪分子反思自己的行为,矫正不良习性,重新融入社会。同时,执行机关会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教育。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通常,拘役期间罪犯所从事的劳动一般是具有一定公益性或服务性的,例如参与一些简单的手工制作、社区服务工作等。但具体的劳动内容会根据拘役场所的实际安排和管理要求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