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视力残疾证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和符合规定的照片(通常为两寸彩色相片2-6张)。
需要一份由县级以上医院的专业医生出具的关于残疾类型和等级的证明。
领取申请表和评定表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
提交申请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县残联,县残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如果残疾特征明显,可直接在残联进行评级审核办理;如果残疾不明显,则需要到指定医院、指定医生处进行评级并签名盖章。
评残
视力、肢体、言语残疾的申请人需携带所需材料,在每月第二周、第四周的星期五下午,到指定的评残地点(如库伦旗总院蒙医院区康复中心)进行评残。
听力残疾的申请人需在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如通辽市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听觉诱发电位检测。
审核与审批
县残联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在申请表和评定表上签字盖章。
市残联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并在批准后加盖钢印,至此视力残疾证办理完毕,证件将被发放给申请人。
领取证件
审批合格后,申请人可在市残联或县级残联领取《残疾人证》。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时间前往评残地点,以确保能够及时完成评残和证件的办理。
如有疑问或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残联获取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