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的档案寄送地址主要取决于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已签约单位具备档案接收和管理资质:
若毕业生签约的单位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单位,档案可以直接寄送至该单位的人事部门。
签约单位无档案接收权:
若毕业生签约的单位为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档案应寄送到单位委托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例如人才中心、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暂未就业:
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递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然后根据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内容,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后,将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档案在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应及时转递至户籍地,或根据新工作单位性质,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新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出国留学:
毕业生档案可寄送到人才市场或留学生服务中心。
继续深造:
如读研、读博等,档案应寄送到录取学校。
报到证回生源地:
毕业生需持《报到证》到生源地人社局报到,档案应寄送到当地的人社局。
延长学年:
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的学生档案室,待学生完成学业后再根据情况寄出。
建议
明确就业单位:如果毕业生已经找到工作且单位具备档案接收资质,建议直接将档案寄送到单位的人事部门。
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如果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建议将档案寄送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可以选择将档案寄回户籍地,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关注报到证:持有《报到证》的毕业生需要到生源地人社局报到,并将档案寄送到当地人社局。
通过以上信息,毕业生可以明确自己的档案寄送地址,确保档案能够准确、及时地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