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使用年限根据车型和使用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规定: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8年。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10年。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
使用12年。
租赁载客汽车:
使用15年。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
使用10年。
中型教练载客汽车:
使用12年。
大型教练载客汽车:
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
使用13年。
专用校车:
使用15年。
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使用20年。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使用9年。
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
使用15年。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
使用15年。
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
使用30年。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
使用10年。
集装箱半挂车:
使用20年。
其他半挂车:
使用15年。
正三轮摩托车:
使用12年。
其他摩托车:
使用13年。
此外,如果车辆达到一定的行驶里程,也将被引导或强制报废。例如,60万公里引导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