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主要依据委托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委托人所有,那么受托人在完成创作后,著作权即转移给委托人,委托人可以依法行使对该作品的各种著作权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展览等。相反,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受托人所有,那么委托人仅在委托范围内享有使用该作品的权利,而受托人则对作品拥有更广泛的控制权和处置权。
如果委托人和受托人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归创作人。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此外,委托作品的署名权通常属于受托人,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总结来说,委托作品的权利归属如下:
合同约定 :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无约定情况:
如果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委托人的权利
在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权。
如果合同未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作品。
受托人的权利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控制权和处置权。
署名权通常属于受托人,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建议在签订委托合同时,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