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成立时间主要取决于其类型和登记要求。以下是不同类型法人的成立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是其营业执照签发日(《公司法》第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
其他企业法人
在依法核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即告成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6条)。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从批准成立之日即具有法人资格,以有关机关批准成立之日为成立时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8条、第11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第15条)。
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以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登记、核发法人证书之日为成立时间(《基金会管理条例》第11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11条、第12条)。
其他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
一般以准予登记、核发相关证书之日为成立时间,除非有有关法律、法规的例外规定。
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签发日为准。
其他企业法人的成立时间以核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之日为准。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批准成立之日即具有法人资格。
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的成立时间以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登记、核发法人证书之日为准。
其他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社会组织一般以准予登记、核发相关证书之日为成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