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是指 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通俗来说,由于种种原因(例如供电企业没有装表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等),终端用户的电费没有直接交给供电企业,而是交给了转供电主体。
转供电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1. 商业综合体
2. 产业园区
3. 物业
4. 写字楼
5. 集贸市场
6. 农业项目等
转供电终端用户则包括在这些转供电主体下使用电力的各类企业和居民。
需要注意的是,转供电行为只是作为无法实现直供电而产生的补充供电行为,并不允许转供电主体以此作为盈利手段,例如转手“卖电”行为。